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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局与中国“优先权证明文件”在线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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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作者 : KOTRA 작성일 日期 : 2012-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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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局在29号宣布,从3月1日开始,我国与中国专利局之间的专利申请上,申请人无需提交为专利申请日期的追溯认证而提交的《优先权证明书》。

这是根据中国专利局开通的DAS(Digital Access Service)系统而定。DAS作为WIPO(世界知识产权机构)委托各国专利局的受托方,在线提供优先权证明书的交换服务,目前已在韩国、美国、日本、西班牙、英国、澳大利亚、芬兰等7个国家实行。

期间,接受书面证明书并提交到对方国家的专利局这个步骤,给申请人带来了许多不便。专利局为了将申请人提交的优先权证明书改成电子版而负担许多行政费用。

希望使用DAS服务的沈庆之,只要登录专利局官网,在“特许通道”获得WIPO允许进入的验证码,登录WIPO DAS官网,申请时,只要提交具有优先权证明基础的特许申请号码即可。

专利局相关人员说道:“中国专利局DAS系统的开通使 常在中国申请的韩国企业以及个人将会更加便利。”